各部门:
现将第十一届评奖工作中的有关规定及申报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范围
1、凡唐山范围内专业或非专业社会科学工作者,于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以第一版时间为准)的社会科学专著、编著、 译著(不含译文、文学作品和科技译著)、教材、古籍整理文献、科普读物、工具书,在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及省级新闻管理部门批准的内部报刊上发表的论文、 调研报告等,被县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的应用性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评。
2、本次评奖不包括下列成果:(1)举办展览、陈列使用的设计书、方案大纲;(2)讲课提纲,非正式出版社编写的教材;(3)新闻消息、照片和广播稿; (4)已申报参加唐山市科技进步奖(软科学)的作品;(5)与外地作者合作,不是由本市作者担任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作品;(6)在省级以上社科评奖中已 获奖的社科成果。
3、本次评奖设市长特别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青年佳作奖(35周岁以下,以科研成果发表时年龄为准)。
二、申报应注意的问题
1、申报研究成果的署名均以出版、发表时的署名为准,不以单位或个人的证明为凭。集体署名和多人合作的成果,必须由署名第一位的作者申报;申报时所填写的 主研人员,著作类不得超过4人,论文类不得超过2人;与外省、市合作的研究成果,第一署名是本市的可以申报,第一署名为外省、外市的,本市作者不能以整部著作申报,只能以个人撰写的章节作为论文申报。
2、个人出版的论文集一律不以专著申报,可以参照评奖范围要求申报其中的某篇论文;集体组织出版的论文集(正式出版或有出版部门的准印号),由作者以单篇论文申报。
3、多卷本的著作,属同一选题的,按一项成果申报;不属同一选题且相对成卷的,可以其中的某卷(册)单独申报。
4、申报参评的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必须提交有关方面的评审论证和采纳、受益单位的佐证材料。
5、每人申报成果数额不限,但获奖成果原则上只限一项(包括多人合作的科研成果)
6、本届评奖按申报成果的类别收取评审费,其中论文类每篇50元,著作类每项100元。
7、申报者填写《唐山市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一式三份,连同成果原件四份(也可1份原件,3份复印件)、佐证材料(必须是见诸报刊的材料,私人信件、评语一律无效)1份及评审费,以及申报表电子版于7月11日前报送科研处。请各位老师将所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并写明所报种类及提供资料清单,经审查合格后一并报送市评选办公室。
科研处
200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