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现将组织唐山市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评选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参评对象应当是1962年(含1962年)以后出生的本市专业或业余社会科学工作者。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社会科学研究与理论宣传上成果显著,曾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2、在研究、宣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方面成绩突出,曾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3、业务成就突出,在省级以上报刊、出版社发表5篇以上论文或出版1部以上专著。
4、学术造诣较深,是省内或市内某一学科的带头人,研究成果居省内领先地位;
5、在研究解决我市乃至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中有突出贡献,研究成果被市以上领导采纳,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曾获得第六届“唐山市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称号的不再参评;曾获得省级以上同类称号的人员均不再列为评选对象。
二、申报程序
申报者须填写《唐山市第七届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申报表》一式三份(填表时请注意不要改变原表格式),同时附本人研究成果代表作(原件一份复印件2份)、有关佐证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50元评审费。请各位老师将所报材料统一装入档案袋,并写明所报种类及提供资料清单,于7月11日前将全部申报材料及申报表电子版报送科研处,审查合格后一并报送市评选办公室。
科研处
200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