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8年“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分会:
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市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唐政办函[2007]53号)通知要求,从2007年起,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以“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的一份真情”为主题的“博爱一日捐”活动。我院的捐款活动,院党委责成工会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款目的
(一)建立城乡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金。
(二)建立红十字社会救助金。
(三)建立红十字会备灾救灾库。
二、捐款范围
全体教职工。
三、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日—4月7日)
各分会要高度重视此次“博爱一日捐”活动,认真组织动员发动,抓好落实。
(二)捐款收缴阶段(4月8日—4月15日)
1、各分会4月15日前,将捐款统一交到院工会办公室。
2、4月18日,院工会将捐款统一上交唐山市红十字会。
3、4月21日,在全院张榜公布捐款情况。
附:捐款指导基数表
二○○八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