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团的管理制度,推动社团健康有序的发展,促进校园文化、文明建设,特定本社条规:
1、本社团由学生结社自愿组成,按章程开展活动,在院系各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开展工作。
2、本社团各项活动将严格遵守唐山职业技术学院的规章制度。
3、社团在每年的9月份收取社员会费。
4、每周星期三晚上7:30为社团核心成员开会时间,汇报近期工作安排。
成员在社团内享受的职权:
(1) 选举和被选举成为社团负责人的权利;
(2) 听取并审议社团负责人的工作权利;
(3) 讨论社团开办活动的权利;
(4) 修改社团章程的权利;
(5) 监督社团财务开支的权利;
5、 无论大小会议/活动三次无故不到者开除本社,社员有事/病假不能参加会议/活动者提前向本部部长请假,不得代请(特殊情况除外)。
注:此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朝阳”文艺社所有。
环境工程系
“朝阳”文艺社
2007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