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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经费包干使用管理规定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经费包干使用管理规定
唐职院字〔2007〕51号(试行)
 
为充分发挥学院二级管理单位工作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事权与财权的统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院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根据学院“统一领导、集中核算、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部分经费“包干使用、结余留用、超支不补、自求平衡”的管理办法。
二、学院财务处根据学院综合预算,按教学年度将部分公用经费指标,按相关规定分解到各系部,各系部可根据学院划拨的预算指标和学院统一的财务管理规定,制定比较详实的经费使用计划报财务处,然后各系部按计划自主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包干经费的划拨依据学生人数、教师人数、和历史有关数据核定。
四、包干经费的开支范围
1、划拨给各系部的经费分为四大项支出,教学业务费、教学办公费、学生活动费、业务招待费。为确保各系部教学活动的顺利完成,保证教学质量,四大项项目之间不能调剂使用,其中教学业务费占66%、教学办公费占16%、学生活动费占16%、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包干经费的2%。
2、支出范围
(1)教学业务费指开展教学业务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①实验实习材料、低值易耗品、专用工具、仪器、胶片及录音录像带、资料及低值软件购置等。
②教师学术交流、考察费(含差旅费、会务费、培训费)。
③系部举办学术讲座等业务交流所需费用。
④报刊订阅费,系部资料、图书费。
⑤文献检索费、网络费及资料复印费。
⑥宣传费、印刷费。
⑦教师教学参考书。
⑧其他支出。
(2)教学办公费包括:邮电费、通讯费、办公用品费、办公耗材、加班费、市内交通费。
(3)学生活动费包括系级学生表彰等活动费、团组织、学生会活动经费、其他与学生有关的费用支出。
(4)业务招待费开展教学活动的必要招待支出。
五、包干经费的使用要求
1、包干经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移作他用或以各种名目套支。特别是不得变相占用教学业务费和学生活动费开支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其他经费。
2、包干经费开支严格执行《学院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3、为鼓励包干经费的使用向教学、科研倾斜,如遇教学业务费不足,可以在教学办公费中调剂使用,其他各项经费的使用要严格按要求所占的比例使用。
4、审核、审批权限按《学院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六、有关经济责任
1、各系部应严格按学院下达的预算合理安排各项支出,分清轻重缓急,确保重点,圆满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2、各系部在使用经费时,应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按学院有关财经规章制度执行各项开支。各系部财务负责人应熟悉国家和学院的财务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维修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按程序认真审核有关票据,严格把关,对超标准、超范围的开支不予审核审批。
3、各系部应积极贯彻勤俭办学的优良传统,避免大手大脚,杜绝资金浪费,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各系部财务负责人对每项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七、经费的监督管理
为使经费的使用更加合理,充分体现专款专用的原则,各系部要保证帐务的公开性和透明性。
1、各系部每学期末须向学院财务处、监察审计室报告经费使用情况。
2、各系部应实行包干经费定期公开制,将本系部的经费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在系部显著位置定期公示,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3、监察审计室定期对系部包干经费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
九、本规定由财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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