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职院字[2007]6号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在省第12届运动会文艺表演训练期间
开展评先创优活动的通知
为了认真落实、完成好省第12届运动会文艺表演任务,调动师生积极性,我院决定在训练期间,开展评先创优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奖项设立
1、参加训练表演的六个系,根据重视程度、组织工作、管理力度、训练效果等方面考核情况,评选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
另外,设特殊贡献奖一名。
2、评选训练表演先进班集体,按35%比例评选。
3、评选训练表演先进个人,按20%比例评选。
二、评选标准
1、训练表演先进班集体标准。
①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帮互助;
②遵守纪律,服从指挥;
③排练动作整齐优美;
④严格考勤,出勤率在100%以上。
2、训练表演先进个人标准
①听从命令,服从指挥,遵守纪律;
②时时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③出全勤;
④不怕苦、不怕累、不怕流汗。
三、评选办法
1、训练表演先进系一、二、三等奖。由训练领导小组和教练组分别打分确定名次。领导小组打分占30%,教练组打分占70%。
2、训练表演先进班集体,由系管理人员和教练组分别打分,确定名次,经领导小组批准。系打分占60%,教练组打分占40%。
3、训练表演先进个人,由系、班主任组织评选,教练组具有否决权。
四、奖励办法
1、学院将于6月中旬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对获得训练表演一、二、三等奖的系、特殊贡献奖的系和先进班集体,颁发锦旗。
2、对获得训练表演先进个人的同学,颁发荣誉证书,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并填写奖励登记表,记入本人档案。
3、对所在参加训练表演的同学,均颁发训练表演证书,填写训练表演登记表,并记入个人档案。
五、其他
1、所有参加训练表演同学,都要认真遵守训练时间,严格履行请假制度。无故不到者,按旷课计(一次训练不到,计旷课4学时,一小时不到计旷课1学时)。
2、在训练表演过程中,对扰乱秩序、违反纪律、不服从指挥者,按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3月16日
主题词:文艺表演 评先创优 通知
发 送:各系部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7年3月16日印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