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
廉洁文化进校园活动意见的几点要求
根据中共河北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的意见》精神,就进一步贯彻落实我院《关于开展廉洁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唐职院字[2006]1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对照《实施意见》的工作安排,认真抓好落实。
2、按照《实施意见》的安排进行责任分解:
(1)把廉洁教育纳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之中,“两课”教师每学期讲授一节廉政教育的专题课。分别由基础部和文法系负责。
(2)各学科教师运用学科教学中蕴含的“敬廉崇洁”的相关内容,搞好结合渗透。由各系部负责。
(3)将廉政文化建设与德育工作相结合,抓好日常教育和课外教育。由学生工作部负责。
(4)利用院报、宣传橱窗等媒体做好廉政宣传教育。由宣传部负责。
(5)利用网络制作专题网页或网站进行宣传教育。由宣传部和教育技术中心负责。
(6)利用校内广播,板报进行廉政宣传教育,以及积极开展“从我做起,敬廉崇洁”等各类学生活动。由团委负责。
(7)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师德教育之中,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教育,在教师中开展“为人师表,廉洁从教”主题活动。由各系部负责。
(8)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和开展各种警示教育,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由监察室负责。
3、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规划和部署,积极推进廉洁文化进校园教育活动。
4、活动中要注重掌握廉洁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总结和积累廉洁教育活动的经验。
中共唐山职业技术学院纪委
200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