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是教师进行多媒体教学的场所,为充分发挥多媒体教室的作用,合理安排使用教室并加强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1.教育技术中心指定专人管理多媒体教室,以保证其正常使用。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和使用多媒体教室的人员,均应熟悉多媒体设备的性能以及使用、维护方法。
2.多媒体设备由教育技术中心负责维修和保养,并指导教师使用。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使用多媒体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多媒体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做好保养或维修记录,处理偶发事故。
3.在教务处排课之外需用教室的任课教师,需提前一周向教育技术中心提出申请,由教育技术中心统筹协调安排。
4.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改动计算机系统设置,若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设置时,必须征得管理人员同意,并及时恢复;如需使用教学软件应在上课前三天交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检查并调试,以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每次使用完毕,须认真填写使用记录簿。
5.非本院师生员工,未经教育技术中心允许,不得入内。
6.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得在墙壁和桌椅上乱贴、乱写、乱画。
7. 多媒体教室设备应建立软、硬件档案,多媒体器材专物专用,严禁外借或移作他用。室内一切物品未经教育技术中心许可,不得随意搬动,更不能搬出室外。
8. 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雷及电路安全的日常工作,严禁大功率电器及危险品入室,用完教室应及时关闭门窗。
9.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或因操作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赔偿或行政处分。
10.院外单位借用多媒体教室的办法参照礼堂管理办法执行,原则上使用单位需支付管理费,根据面积和设备情况,一般按50元~300元/学时收取。
11.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应经常督促检查,认真执行教室使用管理的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到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12.此规定适用于安装有电脑、液晶投影仪等多媒体教学设备,并无固定班级占用的多媒体教室。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