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心主任职责
一、主任是中心的主要负责人,主持本中心行政工作。全面负责本中心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带领副主任和全中心教职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院的各项决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学院的规章制度,完成学院的各项任务。
三、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中心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年度计划,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检查了解完成的情况。
四、负责中心建设。根据学院统一要求,制定本中心建设规划,实现中心建设目标。组织力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合作。领导中心学术小组,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学科研成果评定工作,积极开展学术交流。
五、负责中心队伍建设。注意培养选拔学科带头人,建设好学术梯队。按照学院统一部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引进并合理使用人才。加强中心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中心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七、积极与机关党总支书记配合,共同负责落实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开展工作。
八、负责管理本中心国有资产,依法合理使用本中心经费和资金。勤俭办学,提高办学效益。
九、主持制定中心内有关规章制度,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秩序,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 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主任办公会议及其议事规则
(一)主任办公会议是本中心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策会议。
(二)主任办公会议成员由主任、副主任等组成。会议一般由主任召集并主持。列席会议人员由主任决定。
(三)主任办公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主任办公会议题由主任提出,也可先由主管副主任提出,经主任认可后,由主任确定。会议议题和开会时间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需要进行决策的重要议题,有关人员应做好充分准备,在做好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
(四)重要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由主任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对重要问题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向学院领导报告。
(五)主任办公会议的议题包括:
1.研究讨论本中心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院各项决定的贯彻落实。
2.讨论本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向上级的重要请示报告及工作总结。讨论决定中心下属教学、科研、行政等小组负责人的任免。
3.讨论教学、科研、中心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员交流进修培训等事宜。
4.研究本中心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5.讨论思想政治工作。
6.根据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研究讨论对经费、资金的管理工作。
7.听取分管教学科研开发等小组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进行督促、检查。
8.讨论并决定中心学术小组等业务组织的人员组成。
9.研究落实院党委、院行政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
二、中心学术小组会议及其议事规则
(一)学术小组是中心内部设置的对教学、科研方面的学术问题进行评议、决策的学术机构。中心学术小组是在中心主任领导下的学术性评议、决策机构。
(二)中心学术小组由中心负责人和本中心的专家、教授组成,以专家、教授为主,设组长1人,副组长若干人。组长、副组长人选在群众推荐基础上由中心主任提出推荐名单,由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并报学院领导备案。其他委员由中心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
中心学术小组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但连任人数不得超过上届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中心学术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并主持,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工作需要时可以随时召开。会议议题由中心主任和学术小组组长、副组长研究确定。
中心学术小组必须按照国家政策和学院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倾听专家、教授的意见,按规定作出决定。
(四)学术小组的议题应当包括:
1.审议本中心下属各小组的设置。
2.审议本中心教学、科研和工作计划方案。
3.初评本中心教学、科研成果。
4.组织中心内学术报告会,推动中心及各小组开展学术活动。
5.对本中心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学术水平初评。
6.研究落实学院规定和中心主任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和中心学术小组会议,必须有专人负责记录。会议议决的事项,必要时要形成正式文件,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印发。
会议决定的问题,应有专人负责组织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向主要负责人报告。
第三章 中心领导人员工作关系准则
一、中心正、副职的关系
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协助主任做好分管的工作。
主任之间是分工协作的关系,工作中要互相支持,互相帮助。
主任要尊重副职的意见,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不能搞一言堂。副职要充分尊重正职的意见。主任可以查询、监督和检查副职分管的工作,但一般不要越过分管领导直接指挥。副职既要做好分管工作,又要关心全局,为全局工作出主意想办法,积极参与集体决策。领导干部都要出以公心,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扎实工作,不准拉帮结派,不准以权谋私。
二、中心领导人员都要讲政治、讲大局、讲团结,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身作则,廉洁从政,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要正确处理政治与业务的关系,正确处理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在任职期间要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在管理工作上。领导干部要顾全大局,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全局,要做团结的模范,不计较个人得失,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主任要努力把中心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既有集中又有民主,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领导集体。
第四章 监督与检查制度
一、主任要严格遵守重大问题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二、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主任要依法保障本中心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主任每学期要向中心教职工报告一次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要坚持定期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尊重和支持群众的评议意见。要发挥专家教授的作用,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督导和监督。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公开办事程序和结果,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任是本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负责人。主任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中心领导班子每年要检查一次本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情况,并向学院党委和纪委报告。
教育技术中心
200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