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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技术器材使用及借用制度

(2007-09-12)

1、教育技术教材、器材是为学院教育、教学服务的,为保障设备的使用寿命,避免不应有的损坏,较贵重的设备由教育技术中心专人负责保管使用,不准外借,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动用。
2、定位使用的教育技术器材不得随意带出,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本校教职工可以借用一般的教育技术器材,经教育技术中心主任同意,办理借用手续后,方可带出。
3、在使用设备前,应了解设备的性能、规格及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不得盲目乱动,以免损坏。
4、教育技术器材借出使用中,由借用人员(借用人员必须是教师,不能由学生代借)负责保管,不得将教育技术器材挪作私用,不得随意转借他人,不得私自拆卸和改造,用完后及时交还,如有损坏应告知管理人员处理。
5、严格借用和归还手续。
①需用教育技术教材、器材必须认真填写借用表格,标明使用时间,借用人签字。
②为方便他人使用,借用期限正常时间为5天,确需延长使用时间的,应提前向中心主任提出申请,经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重新办理绪借手绪。
③教育技术教材、器材用完后,应将其完整无缺归还管理人员,并认真填写借用表格,标明归还时间,借用人签字。
6、借用期间造成教育技术教材、器材损坏时,借用人员要说明损坏原因,并写出书面材料,由中心主任报学院主管领导,按教育技术器材损坏赔偿制度处理。
7、外单位借用本院器材,须经学院主管领导同意,并办理必要的借用手续方可能性借出

 

 

教育技术中心
2004年9月1日

 



(文章来源:网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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