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指导教师是指当前在机房从事实验教学工作的所有教师。实验教师在机房上课期间必须要遵守本守则。
1、 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做好所承担的实验教学工作,并协助管理人员做好实验室的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教学任务。
2、每学期第一次上机两天前,将本班学生名单交到计算机中心,由计算机中心统一安排机号,对号入座,学生必须使用统一的卫生鞋套,教师随时监督检查。
3、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场,上课(机)前协助管理人员做好检查学生上机卡等上机前的准备工作,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管理人员并做好详细记录。教师不到,机房一律不开。
4、上课(机)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机房,如确需离开,必须征得管理人员同意。 提前5—10分钟通知学生作好下机准备,学生离开机房之前教师不得提前离开。
5、监督学生遵守《学生实验守则》及本实验室相关规定。若因上课教师管理不善,导致学生违反《学生实验守则》及实验室相关规定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6、任课教师每上完一次课要认真填写“实验室上课登记表”,漏填或不填均按不到堂上课处理。
7、如因事因病不能上课时,须提前三天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