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法制办工作职责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法制办工作职责
    一、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学院法制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院教职工和学生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
    二、 参与制订学校发展规划,为学校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 参与制订和完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四、 参与学校重大项目,大宗合同的谈判,并提供法律依据与法律服务。
    五、 负责对学校签署的所有内外部合同进行法律审查。
    六、 负责在学校征用土地、建筑施工、重大维修装饰, 大宗物资的采购等活动中提供法律服务,并办理重要合同的公证、鉴证工作。
    七、 负责为学校办理银行贷款业务提供法律依据与服务。
    八、 对学校的重大项目投资、兼并、收购企事业单位,以及联合办学进行资信调查,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九、 为学校的对外合作与交流,对外技术成果转让提供法律依据。
    十、 为学校房产管理、大宗设备仪器管理,环境保护提供法律服务与依据。
    十一、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代表学校与受聘方就劳动合同、劳动纪律、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伤事故等方面的纠纷进行协调、仲裁或是诉讼。
    十二、为学校因贯彻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对学生实行开除、勒令退学等处分而发生的各种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十三、办理学校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广告发布等法律事务。
    十四、根据领导授权,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与诉讼。
    十五、负责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2007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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