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07年第一批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请各部门组织本部门教职工做好申报工作,申报书(一式5份)及电子数据于4月10日前报科研处。
科研处
2007年4月3日
附:唐山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第一批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07年第一批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河北省科技计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科技厅将组织编制2007年第一批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为做好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好本县区、本系统省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项目的申报和筛选工作。要紧密围绕我省“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任务目标,面向全省经济发展及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重大技术需求,提高申报项目的水平和质量。各计划之间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各县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的计划综合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二、申报程序
河北省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指导计划项目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省科技厅不直接受理项目单位的申请项目。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请书
项目申报单位登陆河北省科技厅网站(
www.hebstd.gov.cn)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软件下载”区,下载“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填报系统V2007.3 ,在本地计算机上进行安装(注:本次项目申报用V2007.3版本,若以前计算机安装过V2006.8或以前版本的软件,需要保存软件中的数据,请先把软件中的数据内容导出,下载安装V2007.3软件后,再将所导出的数据导入到V2007.3软件中)。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将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和导出的电子数据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查,统一报科技局业务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报的省指导计划项目将不被受理。(1)有在研的省级指令或指导计划项目尚未验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2)承担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没有按照合同要求提交项目进展情况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3) 承担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没有按照有关项目统计制度提交项目执行情况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4)承担国家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不好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二)业务处审查。业务处登陆河北省科技厅网站(
www.hebstd.gov.cn)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软件下载”区,选择“河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市科技局版)进行下载安装(注: V2007.3是V2006.8的升级版本,若以前计算机安装过V2006.8或以前版本的软件,需要保存软件中的数据,请先把软件中的数据内容导出,下载安装V2007.3软件后,再将所导出的数据导入到V2007.3软件中)。将申报单位的电子数据导入到“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认真审查项目申报单位资格和申报数据的真实性,进行项目筛选,并在申报书“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评价表”中签署意见。将同意上报项目的电子数据、汇总表经主管局长审查签字,于4月18日前送到计划处。
此阶段应注意以下问题:(1)项目审查:审查申报单位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资信等状况,审查项目的可行性,审查申报书的完整性与真实性(申报年度为2007年,“行业”“领域”等关键字段填写准确,“拟申报科技厅管理处室”一栏填写正确)。(2)没有列入2007年指令计划欲改为申报2007年指导计划的项目,其申请书电子数据需要重新申报。
唐山市科技局
200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