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分会:
接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通知》(唐政办函[2007]53号),我院落实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院领导安排由工会负责组织实施,现将开展此项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承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弘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广泛宣传和动员教职工积极参与,扎实有效地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探索建立常态社会募捐救助机制,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构建和谐唐山做出积极贡献。
二、 募捐范围和活动主题
(一)募捐范围:全体工会会员。
(二)活动主题:“捐出您一天的收入,奉献您一份真情”(捐款基数见附表)。
三、 捐款用途和救助对象
(一)建立红十字农村特困大病患儿医疗救助金,对全市范围内18岁以下农村特困家庭患大病、重病儿童进行医疗救助。
(二)建立红十字社会救助金,为灾区群众提供粮食、农物和医疗等紧急救助;开展“红十字博爱送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救助城乡特困家庭;资助城市特困儿童参加少儿医疗互助金,资助特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等。
四、 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2日—4月5日)
1、召开工会分会主席会议,传达上级文件,下发实施意见。
2、各分会组织发动所属会员积极参加“博爱一日捐”活动。
(二)捐款收缴阶段(4月6日—4月12日)
1、各分会4月12日前,将捐款统一交到院工会办公室。
2、4月16日,院工会将捐款统一上交唐山市红十字会。
3、4月17日,在全院张榜公布捐款情况。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