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冀教政体[2006]76号文件和唐山市教育局唐教政字[2006]18号、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2007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
(3)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注重实践,动手能力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体素质。残疾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5)在相同学段,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优秀学生干部:
(1)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各项条件。
(2)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改革和各项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工作;善于组织协调,能调动同学的积极性,具有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在学校或班集体工作中,大胆创新,成绩突出。
(3)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以身作则,群众基础好,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4)在相同学段,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3、对思想品德和行为表现一贯较好,且有突出事迹和表现,如有见义勇为实际行动的或参加省级以上各类活动成绩优异并在当地有较大反响者,可破格批准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三)表彰及奖励
对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办法
各系根据分配名额组织评选工作。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通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被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填表后上报学生处审核,并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在校内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方可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二、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2007年7月前在校的中专层次全日制学生。
(二)评选标准
1、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
(2)学习成绩优秀。学习勤奋,目的明确。实践、动手能力强,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体素质。残疾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
(4)在相同学段,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基本条件。
(2)积极参与学校集体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主动开展管理工作;热心为同学和他人服务,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切实起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3)在相同学段,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三)表彰及奖励
对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学生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办法
各系组织本系的评选工作。被推荐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至少要有本班80%以上的赞同票方可生效,填表后上报学生处审核,并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校内公示一周后,无异议者方可上报主管部门。
三、省、市级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
2007年7月前在校的全日制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
1、 省级先进班集体:
(1)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奉献、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2)积极开展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劳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德、智、体全面发展。
(3)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在相同学段,曾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5)全班学生在校期间,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2、 市级先进班集体
(1)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同学的班委会;有积极上进、乐于奉献、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
(2)全体学生积极开展和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公益劳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德、智、体全面发展。
(3)全体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竞技活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在相同学段,获得过校级先进班集体称号。
(5)全班学生在校期间,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三)表彰及奖励
获得省、市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除颁发荣誉证书外,其班主任享受同级先进德育工作者待遇。
(四)评选办法
各系将符合条件的班集体事迹材料汇总上报(系大专人数超过1000人的限报2个大专层次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班,不足1000人的限报1个候选班;系中专人数超过500人的限报2个中专层次先进班集体候选班,超过100人且不足500人的限报1个候选班)。考评时,由各系负责对申报班级进行述职。学生处组织由相关职能处室、部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参评班级的各方面情况进行考评,并提交学院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最后评选出省、市级先进班集体。校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五)评选名额
根据文件精神,我院在校大专层次班级中评选出两名省级先进班集体,在中专层次班级中评选出省级先进班集体一名,市级先进班集体一名。
以上各项评选要采取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教育局文件、推荐指标、推荐结果;公示地点为学校校务公开栏、办公楼、主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周;评选工作结束后将公示材料存入学校永久性档案,以备检查。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