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规定(试行)
优质教材是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保证。为了使教材供应工作更好
的为教学服务,作好教材供应工作的计划管理,减少教材的积压和浪费,特制定本规定。
一、组织与管理
征订教材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由学院教务处统一负责,对未经同意自购的教材,
不能从教材费中报销。
二、教材选用与征订
1、优先选用国优、部优、省优教材及国家规划教材;面向21世纪教材;教育主管部
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省、部属统编教材等。
2、教材选用应保持一定稳定性、严肃性
⑴ 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同一门课程只用一种教材;每
种教材每次只征订一届学生用书量,教材发放后其剩余部分,及时退书避免浪费。
⑵对一经选用并且已经征订的教材,教研室不得因人事变动或其它原因随意更改。对
已经选用但未经征订的教材,如确有特殊情况需更改,必须按教材选用程序重新申报。
⑶未经教务处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教材或参考资料。
⑷经学院同意参加编写的教材,如符合教材选用的原则和标准,可以征订一届学生
的用书量。
三、教材选用程序
教材的选用,应由教研室按专业教学计划和教材的选用标准提出,经系部同意,教务
处审批后,列入教材征订计划。
1、教师征订教材,须先填写“征订教材申请表”,经教研室,系部同意后,交教务
处审核。
2、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和所掌握的教材征订信息、使用教材学生的实际人数等多种
因素来确定征订教材的种类与数量,并将信息反馈给有关部门和教师,与其协商,共同搞好
教材征订工作。
3、各教研室、系部在每年5月和11月向教务处提出下学期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征订
教材申请计划,不能漏订、错订某一门课程的教材。
4、如由出版、供货等原因造成所征订教材无货源时,教务处教材管理人员及时与相应
系部沟通,重新选定,不允许翻版印刷。
四、自编教材、讲义的申报程序
凡列入学院教学计划中的课程需编写教材、讲义的按以下程序申报:
1、必须在开课时间提前一学期或以上申报。
2、由主编教师向教研室、系部提出教材编写报告后,到教务处领取并填写《教材编写
申请表》,经所在教研室、系部负责人组织论证同意后,报教务处组织审批,统一印刷。
五、教材发放
(一) 教师用书
1、任课教师和教辅人员可领取本课程教材和实验指导不能超过一册,外聘教师可领取
任课教材一册,同一套教材均不得重复领取。
2、跨教研室或跨学科的教学用书,需经教务处批准方可领用。
3、教师听非本教研室的课程,行政人员听课不能领用教材。
4、教务处只负责发放与学生选用教材一致的教师用教材,不负责预定其他备课用教材
或参考资料。各部门各教研室自行采购教学参考书,费用自负。
5、学院教学督导检查人员听课及检查教学工作中,如需使用教材,到教务处办理借用
手续,用后归还。
6、凡作为教学资料赠送给有关教学、实习单位的教材(包括自编教材、讲义),经教
务处审批后方可领取。
(二)学生用书
1、为加强教材管理,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全院各专业学生的必修课、选修课教材
均由教务处统一征订及发放。
2、学生必须以班为单位凭财务处核准的缴款凭证统一到教务处领取教材、讲义、实习
指导书及实验资料等,并由班长或本人在学生领书登记册上签字。
3、学生改选其他专业或课程,原选课程的教材不能退回。已注册的学生退学时,只退
回剩余部分的教材费。
4、学生毕业时,根据学生领书登记册的统计情况,以及各学年的缴费收据凭证或发票,
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由财务处与教务处共同负责结算工作。
六、收费方法
教材费由学院财务处同一收取,专款专用。新生人学时由财务处负责收费,教务处根
据学生教材使用情况,按学期汇总后报财务处,由财务处收费。
七、教材报废
1、因教材使用单位工作失误、计划不周等原因造成教材报废,由教务处报有关领导批
准,通知财务处从责任系部教学经费中扣除该款,转至学生教材款。
2、因学科调整、招生培养计划变更等非人为因素造成教材报废,由教务处报请有关领
导批准,从财务处支付相应款项。
3、因教材管理及采购人员失误、失职等原因造成教材报废及重大失误,由主管领导负
责核实,追究本人责任。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往有关于本规定不符之处,以
本规定为准。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05年3月31日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教材管理规定(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