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主要信息收集一览表
说明:
1.主要信息指与评估指标体系有关的并且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它信息。包括:存在的客观事实,现有的文件记录,相关部门负责人整理的可验证的不含有任何个人推理或猜想成分的对事实的描述。依据材料、背景材料、参考材料。此为最低限度的数量和内容要求,各系部、处室可根据具体情况添加内容。
2.各系部、处室应通力合作,按照《评估主要工作运行表》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任务。
3.各系部、处室应在准备评估的同时参照此要求建立自己完整的档案,并坚持今后每年更新资料,随时备查。
4.每项二级指标均撰写一篇二级指标综述(每三级项指标撰写“简述”),内容包括:本指标基本状况;近期工作的措施与成效;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自评结果和依据。共计15篇。分别由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撰写。
5.时间界定:除财务报表外,均为学年计算(两学年即06-07学年和07-08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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