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主要信息指与评估指标体系有关的并且能够证实的记录、事实陈述或其它信息。包括:存在
的客观事实,现有的文件记录,相关部门负责人整理的可验证的不含有任何个人推理或猜想成分
的对事实的描述。依据材料、背景材料、参考材料。此为最低限度的数量和内容要求,各系部、
处室可根据具体情况添加内容。
2.各系部、处室应通力合作,在2006年6月底以前完成全部任务。
3.各系部、处室应在准备评估的同时参照此要求建立自己完整的档案,并坚持今后每年更新资料
,随时备查。
4.每项二级指标均撰写一篇二级指标综述,内容包括:本指标基本状况;近期工作的措施与成效;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自评结果和依据。共计14篇。
5.每个专业各自形成一套完整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