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
目前,我院学生总数达一万二千多人。既有通过高考录取的高职大专生,又有通过中考录取的五年高职生。他们来自全国各地,出身于社会的各个阶层,水平不同,素质各异,其主流积极、健康、向上,他们渴望掌握丰富的文化知识,渴望学有一技之长,渴望成为社会需要的有用之材。及时把青年学生中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入党,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这不仅对进一步端正校风、学风,弘扬正气,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的校园氛围,同时对完成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一代新人这项根本任务,都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紧密结合我院实际,积极做好在优秀青年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度、作用突出的学生党员队伍,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为全面提高广大同学的综合素质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目标和要求是: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将培养教育贯穿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全过程。本着积极而慎重的态度,在保证党员质量的基础上,加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力度,把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从现在起,经过五年的努力,力争使我院专科生党员比例达到6%左右,基本实现一年级培养一批入党积极分子,二年级班班有党员,三年级学生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班上的目标;同时,中专生或中专阶段学生党员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有一定程度的提高。
三、以培养教育为着力点,切实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也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前提。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着力于培养教育是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素质的有效手段,也是全面加强党建工作的必然要求。
(一)加强对广大青年学生的共产主义启蒙教育,提高其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各系党总支、党支部要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把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构筑多渠道、多层次的思想政治教育体系,要认真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要使广大学生不断加深对党的了解,充分认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积极靠近党组织,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二)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主要内容
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使入党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要有组织、有计划,循序渐进地进行。要密切结合当前形势和学院的中心任务,以及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增强培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明确工作主体。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党小组推荐、党支部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要及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其培养联系人,并明确具体责任,确保培养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2、丰富教育载体。首先要建立院系两级党校培训体系,发挥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主阵地作用,院级党校由学院党委组织部主办,负责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系级党校由各系党总支主办,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并且要从学生的成长规律出发,不断创新教育手段,不断丰富教育载体和教育内容,努力提高教育效果。
3、严格考察培养。各系党总支、党支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深入考察其入党动机和政治思想情况,定期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对入党积极分子要实行动态管理,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深入考察,并依据考察情况,及时调整人选;各系党总支要定期听取培养联系人的情况汇报,每年进行一次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分析,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质量。
四、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各系党总支、党支部要按照党章和《细则》的要求,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程序和规范,认真履行入党手续,切实把好质量关,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一)确定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的基本步骤是:(1)通过召开群众座谈会、个别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等途径,广泛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师生的意见,注意听取和接受团组织的“推优”意见;(2)认真进行政治审查,并形成政治审查综合意见;(3)召开党支部大会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在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时,党支部要重点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和理论水平等,全面考察他们在思想、学习、生活以及学院各项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学习成绩等情况。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后,必须经过院级党校不少于四十个学时的短期集中培训。
(二)接收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经系党总支审核、院党委预批后进行公示,没有发现问题的,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审查其入党问题,采取票决或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并形成决议,经系党总支审核后报院党委审批。院党委接到党支部上报的材料后,要指派专人(党委委员或总支委员)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院党委或经授权的系党总支要及时召开委员会会议,对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进行集体审议并逐个进行表决。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要及时将已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填写《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至少每季度要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党支部(或党小组)每个季度要召开一次预备党员思想汇报会,并有到会的全体同志对预备党员进行评议,评议结果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系党总支或党支部应及时举办预备党员培训班,保证每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接受一次以上的系统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采取票决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并将表决结果经系党总支审核后及时上报院党委。院党委收到党支部有关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后,应在三个月内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审批。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我院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在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学生工作部门及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的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发展党员工作格局,构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三级相互衔接、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004 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