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提出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方案,并做好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检查、督促教代会决议的执行和落实。
二、认真贯彻上级工会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各分会开展工作。
三、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法参与学院民主管理,组织会员参与学院重大问题的决策及民主评议干部工作。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全院教职工民主参与、监督的作用。
四、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实事求是的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教职工生活,搞好教职工福利。
五、教育广大教职工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并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为学校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六、组织开展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办好“教工之家”。
七、根据财务制度规定,做好工会的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工作。
八、负责工会文书档案的立卷归档,固定资产等物品的保管、使用和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
九、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女职工制定必要的保护措施。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困难帮扶、住院探望和丧事慰问等工作。
十一、加强工会自身建设,经常组织工会干部培训学习,提高工会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十二、搞好工会的组织发展工作,对新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定期组织工会改选换届。
十三、完成学院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任务。